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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报废车销毁现场,一起看“变形金刚” - 惠城窗口 - 惠州・西子论坛

  • 发布时间:2023-04-24 09: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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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小龙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法定标准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根据我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报废的客车、轿车等封闭式车身车辆要将车身砸毁,有梁结构车辆如货车等需要将底盘大梁割断,使其无法修复,杜绝报废车再次卖出。车辆解体要对车辆的“五大总成”进行破坏性处理,防止其重新流入市场。“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拆解的其他零配件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必须标明“报废汽车回用件”。

    此外,《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对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处罚也有相应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交警部门严禁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查处。



下面图片拍摄于惠城区马安镇车辆拆解厂



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废: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法定标准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下面图片拍摄于惠城区马安镇车辆拆解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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