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环境安全,确保惠大高速公路辅道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惠大高速公路辅道全天24小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征,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失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
二、限制通行的路段为惠城区三栋沙澳村至大亚湾澳头黄鱼涌村之间的惠大高速公路辅道。
三、确需在禁行路段内运输危险物品的,应到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四、本通告自2016年5月1日起实行。凡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