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 “猎豹”行动,惠州交警支队江东大队发现辖区的小型汽车粤LHB086小车有违法记录超100次以上未接受处理,通过视频锁定查控目标车辆号牌粤LHB086小车的行驶轨迹,然后通知辖区中队巡逻查扣。大湖溪中队于2月17日11时30分许在水口大道蓝波湾路段成功发现该目标车辆,经查该车辆有114宗违法未处理,现已将该车辆查扣。
23日晚21时许,惠州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博深中队詹警官带领协管员小邱,在处理了几宗事故后继续巡逻。当巡逻至北行潼湖隧道时,发现一辆小车轮胎爆胎停在隧道内,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博深中队两名同志立即做好现场防护措施,先将车推出隧道外200米处的应急车道上,并将隧道内的爆胎碎屑清理完毕,同时还帮助司机更换轮胎,成功的消除了安全隐患。
#提醒#当遇爆胎的时候,不要猛打方向,猛踩刹车。不过最重要还是行车前的准备,在行车前就关注一下胎压,看看轮胎是否完好无损,不要等爆胎之后再补救。
1月23日中午12:30分许,惠州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淡水中队副中队长周队与协警小黎巡逻经过沈海高速往汕头方向2826公里处时,发现一小伙正在高速公路骑自行车,情况十分危险。周队立即将其拦下,经询问得知,小伙子想骑自行车回揭阳老家,根据导航指示误闯入高速。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用警车将其载至前方沙田出口,并指导小伙子设置好导航后才离开。临走时,小伙子对执勤民警竖起大拇指。 #提醒#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车速快,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既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危险,又会给公路的正常通行带来安全隐患。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行人和非机动车严禁上高速公路。
1月22日下午5时,惠州交警支队江东大队水口中队王队在市区三环东路红绿灯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汽车的前后车牌用迷彩布遮挡住,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于是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经查,这部车牌号为粤L1H145轻型货车的驾驶人违法行为 属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并依法对其处2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答:1、使用纸片、光盘、布条等物品遮住机动车号牌的;2、加装防撞装置、备胎等遮挡机动车号牌的;3、 使用油漆、泥浆等物质覆盖机动车号牌的;4、人为使机动车号牌变形、折断、油漆脱落的,影响号牌上汉字 、字母或者数字识认的。
1月21日晚上八点半左右,惠州交警支队江南大队女子队协警小丘在对讲 机上报称,惠州宾馆门口有个小孩因摔倒导致头破流血,请求中队巡逻警力立即帮忙招停一部的士送小孩去医院;收到请求指令后,队长高巍立即指派协警小钟赶到惠州宾馆门口帮忙找的士,小孩的一直在哭喊,情况紧急,小钟立即与一部载有乘客的的士进行沟通,乘客听到情况后马上下车让给小孩,司机也立即响应起来;同时高队安排丽日灯控放绿灯让车辆优先通行,并亲自护送他们直到中心医院,小孩也得到及时治疗。事后小孩 的父亲联系到中队队员,表示小孩伤势已无大碍,同时也对我们的帮助表示感谢。#感恩#在此,我们也要感谢那位让位的乘客和我们热心的的哥!因为你们也在阐释惠州“好人城” !
1月19日下午,惠州交警支队仲恺大队潼侨执 勤组张警官、协管员小罗、小黄在巡逻至潼湖三和路段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粤S05992的厢式货车,行驶缓慢 且车身较旧,后厢载满了工业气体瓶,于是将其拦停检查,当民警调查该车资料时,发现该车已经是一辆超过 10年之久未检验的报废车辆。1月20日早上,仲恺大队潼侨执勤组杨警官巡逻至新华大道路段时,发现一辆载 着家具、车牌号为粤SRK900的厢式货车车身破烂。将其拦下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驾驶员犹犹豫豫的过程中 ,趁民警不备时突然弃车逃跑。后经查,该车辆为报废车辆。目前,大队对以上两辆车辆依法暂扣,并对弃车 逃离的驾驶员作进一步调查。#提醒#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还将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法律链接#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月22日15时许,麦地路南湖明珠段,有一警情报电 动自行车有人受伤,惠州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桥西中队巡逻警力协警小陈迅速到达现场,发现电动自行车一后乘坐小女孩腿部被夹在车轮内,大队分控中心联系119消防员前往解救,协警陈少烁从旁协助受伤小女孩的情绪 安抚工作,并在解救后驾驶警用摩托车护送报案家长及伤者抵达中心医院接受检查治疗。目前小女孩伤势已无 大碍。 #温馨提示#【关注儿童交通安全】家长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让孩子从小树立起良好的交通安 全意识,经常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在街道上、马路上踢球、溜旱冰、追逐打闹以及学骑自行车等。不要在停车场内玩耍,游戏时尽量远离停靠的车辆,以免其突然启动而造成伤害。
1月22日上午三栋中队协管员小黄等三人巡逻途经辖区演达二路时,发现一个坐轮椅的老人独自一人在马路中间徘徊,来来往往的车辆就在老人家身边穿梭,情况非常危险。小黄立即上前将老人家带离到安全地方,经了解老人家是要去马路对面的金湖社区找人,于是他们将老人安全护送到马路对面的金湖社区。 #温馨提示#他们都老了不需要奢华的饰物,美味的大餐只希望您能多点时间陪陪他!关注他!关注他的安全!祝大家的老人们幸福安康!
19日13时,惠州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大队值班 室协警小在监控视频巡查时,发现惠大高速往大亚湾方向42公里处,有一辆轻型货车(后经查,为套牌车)侧翻在主车道,车上反倒出10余个大大小小的煤气瓶,该车驾驶人不断将煤气瓶抛下高速公路桥下草丛,行迹十分可疑,同时路面车流量大情况异常紧急,值班室迅速下达指令到中队,惠大中队民警、协警迅速赶往现场, 一方面指挥疏导车流;另一方面安排人员对煤气瓶进行清理排除险情。经过3个小时努力,将所有煤气瓶清理 完毕,有效避免了次生事故发生。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2月3日上午9时许,惠州交警支队仲恺大队接到一起报警事故,当事人称自己的小车停车仲恺红旗小区路段时,车辆被另外一部车辆刮坏,对方直接逃逸了。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当事人情绪特别激动,对肇事者十分气愤,要求找出人员,还其公道。办案民警抱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态度,立即对现场开展调查,通过两个多小时的回片观看,终于锁定了湘E9S922的小客车。但是联系车主电话,却一直处于忙音状态。于是办案民警又通过查询周边视频,发现该车在惠环一带活动十分频繁,于是大队再安排警力对周边路段进行查控,最终于1月19日晚11时将该车查扣。在证据面前,驾驶员蒋某终于承认了当晚发生的事故,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提醒#交通肇事逃逸属于警方重点处理侦破类案件,交警部门一定会全力以赴侦办此类案件。因此,肇事者不要抱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都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抢救伤者。
惠州交警支队大亚湾大队运用大数据等科技平台进行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逾期未检验的粤NM0535大客车、粤L52695大客车两台大客车,随后出动专门警力于1月15日、18日将两台大客车查扣,经查,两台车均为“营转非”黄标车,逾期未检验,保险过期。 #猎豹行动#春运期间,我市将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假(套)牌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酒 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等一律通报交 通运输、安监部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
春运以来,惠州支队全面加强对客运车辆 、营运面包车超员超载违法行为查处力度。18日晚21时许,高速公路一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淡水出口 查获一辆超员大型卧铺车(闽AY7290),核载37人,实载46人,超员9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易某进行了处罚 ,并及时联系了转运车辆对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春运工作开展以来,惠州支队高四大队辖 区惠河高速路段车流量持续剧增,尤其是泰美、杨村、石坝等路段车流,大队、中队及支队支援警力连续奋战 ,夜以继日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工作,确保了道路通行有序。与此同时,大队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利用视频抓拍、摄录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严厉查处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据初步统计,仅17日 至18日,民警就查处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38宗,有力震慑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发生。
法律链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将面临处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惠州支队打响春运“猎豹”行动第一枪,1月17日根据“猎豹”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下角执勤组组织警力在市区鳄湖路丰山路口路段设卡查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但在路面上一直没有发现相关车辆。随后,执勤民警对两辆“营转非”大客车的活动轨迹进行了仔细排查,发现两辆大客车通常是在早晚时间出来,白天在路面上很难查到。于是,民警根据相关线索,分别前往市区丰山几个停车场内进行排查,最终于1月17日下午3时至4时,分别将两辆“营转非”大客车查扣。
#猎豹行动#春运期间,我市将对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假(套)牌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以及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对排查出的“营转非”大客车及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等一律通报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纳入重点管理。
1月17日下午3点,有群众举报在三环东路绅豪红 绿灯旁的一家二手车档口发现一部套牌车,江东大队水口中队立即出警,经查证此号牌为粤L00777的吉普车确 系套牌,目前车辆已被查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普法#使用套牌车会有什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 、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 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18日凌晨4时左右,潮莞高速26公里处发生两货车追尾事故,其中一辆车运载的玻璃洒落地上,占用两条车道,严重影响交通通行。惠莞中队副中队长陈锋与协管员罗科峰到现场后,为尽快恢复交通,两人拿起扫把和路政人员一起清扫,许多大块的玻璃碎片无法使用扫把清扫,他们便用手一块一块搬离道路,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清扫工作,恢复了道路的通行。
1月18日中午高峰期间,江南大队协警小冼于麦地路巡逻时发现一名疑似走失的小女孩(约3岁),经询问周边群众得知该小女孩与母亲走散,在附近哭泣了许久,小冼耐心安抚小女孩情绪,同时询问周边路人情况,后有一路人反映小女孩是从在南湖明珠小区走出来的,于是小冼立即找到小区物业保安,让其先排查业主情况,自己带着小孩在小区内逐层寻找,最后顺利将小女孩送回家长身边,小孩的家人情绪激动并连声致谢。 #提醒#节假日外出,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最好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