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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窗口办理交通违法电子监控处理业务权限的通告 - 惠城窗口 - 惠州・西子论坛

  • 发布时间:2023-04-24 09:41:17

为方便群众办理消除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记录手续,现将部分原来只有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窗口才能办理的项目和范围,从3月20日起,下放到交警支队直属各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窗口办理,适用于好易终端机自助办理的业务保持不变。其中一次扣12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还需到违法发生地管辖的交警大队违处大厅窗口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惠州车牌(粤L)以外的机动车在惠州辖区范围内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2、惠州车牌(粤L)的机动车在惠州辖区范围内及在广东省外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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